阜新市“十五五”第一批新型储能项目 主体竞争性配置公告

日期: 2026-06-25 浏览量:56 来源:能源综合科 责任编辑:杨非凡 文字大小:

根据省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阜新市能源发展实际,现就阜新市“十五五” 第一批新型储能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配置工作,公告如下:

一、配置范围

1.本次竞争性配置电网侧调峰型新型储能项目,采用构网型控制模式,竞配总规模为20万千瓦。

2.单个申报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 10 万千瓦,项目优选布局固本变电站(10万千瓦)、吕家变电站(10万千瓦)周边。

二、申报企业资格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同一集团仅可授权唯一投资主体参与本次申报,仅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2.申报企业及所属集团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状况良好;近1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项目业主需承诺项目建设期及并网投产2年内,不以任何形式变更投资主体、转让股权或调整股东持股比例。

4.项目业主需承诺承担国家、省、市新能源及储能相关政策调整带来的经营风险。

三、报名及领取竞争性配置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竞配申报企业,请于2026年7月1日9:30-15:30至市产业转型振兴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报名并领取竞争性配置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申报主体信息表(见附件1);

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2);

4. 集团公司的唯一授权(分公司或子公司申报时提供,格式自拟);

5. 保密承诺书(见附件3);

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需逐份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

2026年7月8日9:00-16:00时。

五、申报地点

市产业转型振兴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76号)

六、申报文件的递交

完成报名的企业根据项目竞配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备齐证明材料及承诺文件。封面、证明材料及承诺文件需完整组卷、装订并加盖公章,需提交一式五份(1正4副),电子版(U盘一份)。密封后于申报时间截止前递至申报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文件,不予受理。

七、有关要求

1.企业严重失信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相关信息将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2.申报企业对本次竞争配置负有保密义务,配置性文件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扩散(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移动网络、纸质、媒体等方式),否则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八、联系人

服务机构:沈阳寒带新能源规划设计院

人:陈女士

   话:13504076010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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