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30 浏览量:43 来源:环资科 责任编辑:杨非凡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陈美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地区金融支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绿色产业企业提质增效的建议
2024年度,我市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培育绿色示范体系建设先行带动绿色发展,通过结构减碳、技术降碳、管理节碳,加快推进绿色示范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推动我市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8户企业评为绿色工厂,其中辽宁联通管业等4户企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9户企业被评为省级绿色工厂。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以“创新驱动、提质增效”为主线,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集群化发展方针,把增强产业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放在首要位置,努力形成高质量、可持续、有活力的绿色产业发展格局,具体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绿色培育库。筛选出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制造、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具有显著优势的企业列入培育库,完善梯度培育机制。二是深化绿色示范体系建设。广泛推广绿色工厂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先进做法,指导重点园区编制绿色制造实施方案,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激励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市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三是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以《阜新市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工作蓝图,锚定我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双碳目标,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助力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市、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动经济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四是强化激励措施实施。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编制实施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确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步骤等。统筹实施全市绿色建筑设计审查,推进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全面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标准,新建公共建筑逐步达到绿色建筑星级设计标准。
二、关于推动金融机构细化服务的建议
2024年度以来,我市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具有自身特色和符合企业绿色产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鼓励各类银行机构结合自身禀赋特点,督导银行机构聚焦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提升资金供需契合度,提高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截至2024年末,全市绿色信贷余额87.5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阜新金融监管分局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从四个方面为绿色产业发展做好金融服务。一是优化银行信贷供给。立足政策性银行自身职能定位,为重要领域、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的绿色发展提供稳定中长期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大型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绿色转型的主力军作用,优化金融资源区域协调分配,支持绿色产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深耕地方经济,合理确定地方法人银行经营半径,精准服务绿色产业。二是完善绿色保险体系。督导保险公司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研发有针对性的风险保障方案,推动绿色保险业务提质增效。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优先提供绿色保险风险保障,挖掘和对接行业风险特点和保障需求,加强绿色保险产品的创新开发和复制推广。三是引导支持重点产业。强化金融机构对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领域工艺革新和设备更新改造升级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助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支持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推进“公转铁”、“公转水”。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四是鼓励支持新能源产业。积极鼓励银行机构围绕太阳能光伏、风电、水电、抽水蓄能、特高压、储能、智能电网、微电网等新能源产业生产、建设和运营以及更新、升级和改造,做好项目对接和信贷支持。探索完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领域的金融支持。
三、关于优化绿色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议
2024年以来,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碳汇碳资产管理的发展和要求,深入开展发电行业碳排放权交易,将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火电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积极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平台化管理,向履约存在风险企业下发提示函,向涉及县区发送督办函,截至2024年末,4家火电企业均已按时完成碳配额履约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围绕要素保障、风险防控、政策协同等方面,持续优化绿色经济发展环境,确保我市绿色产业提质增效。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将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绿色产业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台账管理,开辟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即受理即评估,审批与评估同步进行,将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全力做好项目环评要素保障。二是防控环境风险。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清单,成立技术帮扶专家组,由专家组成员直接对接新能源项目,指导项目科学选址,做好项目前期环保基础工作,从源头规避环境风险。三是强化财政与金融有效协同。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作用,增强绿色保险风险定价、精细化管理、防灾防损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优化风险减量服务和管理机制,更好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风险保障。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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