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1-14 浏览量:17 来源:体改振兴科 责任编辑:王昕蕊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冰雪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明晰阜新市冰雪经济发展路径,推动冰雪经济成为阜新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开展《阜新市冰雪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新市冰雪经济发展规划》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不超过30万元
最高限价(元):不超过30万元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编制,并通过审查(具体时间合同约定)。
履约地点: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以合同签订地点为准)。
服务内容:立足阜新市冰雪资源禀赋和发展现状,锚定阜新“沈阳都市圈冰雪装备产业协作区和辽西冰雪民俗文化产业创意区”的定位目标,融合业态设计,从项目策划与投资分析,重点推进冰雪装备产业园、滑雪场地升级等工程,实施路径规划,明确分阶段建设时序及政策保障措施,高质量编制《阜新市冰雪经济发展规划》,推动阜新市冰雪经济规模与水平取得新突破。规划需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包含环境影响评价篇章,确保生态保护与开发平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需为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或具有相关研究能力的高校,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冰雪产业规划或其他规划编制的经验,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4.团队需配备冰雪经济、旅游产业、区域规划等相关专业的专业人员,整体实力较强;
5.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报送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请供应商于11月20日前将项目报价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相关资质证书及其它符合申报条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联 系 人:李至闯
联系电话:0418-2812567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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