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8-22 浏览量:76 来源:粮食执法科 责任编辑:高思怡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粮食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我市粮食企业生产安全、储粮安全,8月21日,市发改委到阜新市粮油工贸有限公司、阜新市汇恒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等4户粮食企业开展汛期“两个安全”情况检查。
检查组提出,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时刻绷紧防汛弦、全力守好安全线,严密防范各类隐患,确保万无一失。要严格落实国家局“一规定两守则”、《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国粮办应急〔2024〕130号)和《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仓储管理规范化指南》(国粮办仓〔2024〕163号),确保各项安全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本次检查结合省局通报全省粮食企业存在问题及提出要求对我市企业开展排查,实地查看企业粮食储存、现场施工、仓房设施等情况,各企业总体上防汛准备充足、粮食储存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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