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规划环评第二次公示

日期: 2023-09-19 浏览量:370 来源:市发改委化石能源科 责任编辑:张宏喆 文字大小:

阜新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阜新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

  一、规划概述及环评结论

阜新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年)的规划范围为阜新市中心城区(包括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规划主要包括供热现状、热负荷与发展预测、热源规划、热网与换热站规划等内容。

规划通过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绿色低碳、风险防范措施和优化调整建议后,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基本能够满足规划的实施。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评价范围可能受影响及关心本规划的公众对本规划在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规划布局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fgw.fuxin.gov.cn/content/2023/787647.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规划单位: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葛洪斌  电话:0418-2813223  邮箱:fxfgwhsnyk@163.com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