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

日期: 2023-09-06 浏览量:500 来源:化石能源科 责任编辑:张宏喆 文字大小:

阜新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

(2023-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阜新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承担。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阜新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年)的规划范围为阜新市中心城区(包括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规划主要包括供热现状、热负荷与发展预测、热源规划、热网与换热站规划等内容。

(二)热电联产规划单位和联系人

单位名称: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葛洪斌

联系电话:0418--2813223

    (三)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doc,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邮箱:fxfgwhsnyk@163.com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阜新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年)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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