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发改委加强机关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日期: 2020-03-06 浏览量:1139 文字大小:

           

机关各科室:

根据阜新疫防指办发【2020】45号有关规定,按照委领导指示,为了进一步做好机关内部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疫情,特制定本防控措施,请遵照执行。

一、  基本防控措施

1、机关办公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本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刷门禁卡扣进出办公楼,卡扣不得外借。进出办公楼人员应积极配合门卫进行体温测量等事宜。

2、委机关人员原则上在疫情期间不得外出离阜,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阜的,按市防指办有关规定,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阜。离阜前报办公室,向市防指办报备(含出行时间、所乘交通工具、随行人员、去向、停留时间等要素)。

3、加强内部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毒。各科室要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办公室定期对办公区域进行消毒,各科室也可到办公室领取消毒液自行消毒。

4、工作人员日常办公期间,尽量减少面对面交流,尽量减少到其他办公室聚集,尽量线上沟通。

二、个人卫生防护措施

1、到单位办公必须佩戴口罩,每日出门前应准备好一天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

2、上班方式尽量选择步行、骑行或自驾,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日常工作交流或会议中,人员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传阅纸质文件或物品前后要洗手;以点头礼取代握手。

4、注意养成并保持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不要冲人,要用纸巾或衣袖捂住口鼻,不要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5、业余时间不参加聚餐、聚会,避免串门、走访、请客,除采购必需生活用品外,不逛商场、超市等场所,到公共场所尽量不逗留。

三、突发情况的处置

1、工作人员如有发烧情况,在能自我鉴别的情况下,应告知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置。

2、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安排120急救车转往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同时,对可疑患者污染的环境进行隔离和消毒。

 

 

 

 

 

                        阜新市发改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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