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列入全国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第一批名单

日期: 2014-07-01 浏览量:462 文字大小:

      

2 6 ,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14号),公布了第一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名单,全国有81个城市和8个产业园区榜上有名。我市获批入围,成为我省2个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之一。

 

    新能源示范城市是指在城市区域能源发展中,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使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达到较高比例或较大利用规模的城市。国家能源局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开展新能源示范城市金融创新试点,建立适合分布式新能源特点的融资模式,优先安排信贷资金规模。

 

    开展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工作以来,市发改委抢抓国家政策机遇,会同市相关部门,不断跑省进京,采取多项措施积极研究部署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同时,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不断修改完善申报材料,调整充实创建实施方案内容,终获省和国家支持。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按照国家能源局和省发改委的要求,重点发展风电,利用丘陵地区丰富的风能资源,围绕负荷中心建设分散式风电场,到2015年建成分散式新能源发电装机75万千瓦;并重点推进太阳能光伏地面电站及屋顶电站项目建设;力争阜新中科总装机1.5兆瓦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尽早通过省发改委核准并开工建设。确保2015年实现新能源利用量占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达到7%的规划目标,为优化全市能源结构、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