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金科(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

日期: 2023-03-01 浏览量:990 来源: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赵星博 文字大小:

  承担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和行业发展工作 ,拟订相关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初审和备案工作;承担全市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与行业发展工作,拟订相关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省对全市各类交易场所监管的各项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省对全市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的各项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银行业、保险业风险,支持金融机构做好风险处置工作。负责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的监管;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驻辽金融机构防范、化解、处置域内金融风险。协调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承担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418-2819600

  负责人:孟华

  工作地点: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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