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专项行动》相关问题解答

日期: 2020-08-14 浏览量:261 文字大小:

问:为什么要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专项行动”?

答:市委、市政府为坚决遏制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逃废金融债务高发势头,严厉打击各类恶意侵害金融债权行为,有效刹住个别企业(个人)逃废金融债务跟风态势,处置一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企业(个人),震慑一批“老赖”。这样,可以更好的维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金融安全意识,努力铲除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生存土壤,全方位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因此开展此次行动。

问:本次行动的依据是什么?

答:为有效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确保金融债权安全,优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金融环境的意见》(辽政办发〔201930号),制定本次行动方案。

问:本次行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协同联动。坚持政府主导,公检法等政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债权金融单位和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法治、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多方协作,形成合力。

2、分类处置。兼顾各方利益,全面摸清企业(个人)逃废金融债务风险底数,分类甄别金融债权违约行为,找准核心企业(个人)和关键节点,一企()一策,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有效引导缓释风险,防范风险聚集。

3、依法打击。明确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界定标准,规范界定程序。发挥公检法打逃主力军作用,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资源交叉,坚决遏制、精准打击各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4、联合惩戒。健全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率,对失信企业(个人)联合惩戒,严格追究责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问:行动打击对象都有哪些?

答: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企业(个人)恶意逃避、悬空、毁弃银行机构债权的行为,主要包括:

1、生产经营正常,存在恶意拖欠银行债务的;

2、通过抽逃、隐匿、转移资产等方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

3、不经债权银行同意,擅自处置、损毁银行债权的抵(质)押物(权),侵害银行债权的;

4、涉嫌骗取银行贷款等违法行为、不履行社会责任、蓄意“撂挑子”不干的;

5、恶意拖欠过桥资金或财政性资金、拒不归还的。

问: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老赖人员,有哪些惩戒措施?

答:1、警示约谈。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失信行为个人,公检法、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共同警示约谈,责令停止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限期整改到位。

2、公开曝光。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失信行为个人,纳入信用“黑名单”,通过报纸、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名单信息,通报其工作单位,并在所居住社区张榜发布。

3、金融机构一致制裁。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失信行为个人,各金融机构全面停止为其提供开户、授信、支付结算等服务。

4、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对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均暂停其参与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准入资格。

5、限制相关业务办理。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办理股权变更、资产转让、出入境等方面予以限制。

6、追究刑事责任。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问:我市此次行动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是否有具体的要求?

答:有。在市政府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四项基本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直接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靠上抓。要把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动纳入优化金融环境工作之中,充分调动各部门力量,确保打逃行动抓出成效。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打逃工作总体要求,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保护主义,支持金融机构依法清收债务,部门之间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建立全方位的协调处置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和金融机构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共同对失信行为人实施联合惩戒。

3、履行保密责任,严肃工作纪律。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问题工作性质敏感,关联性强,处理不好容易波及其他企业,对地方经济造成影响。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妥善处置打击企业逃废金融债务中涉及的各项工作,对各类信息要严格保密,因泄露工作信息导致工作失误或对地方经济造成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打逃工作常态化。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此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打击逃废金融债务长效机制,促进金融债权保护措施常态化。要始终保持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同时注重结合金融生态环境和银企关系状况,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规范打击行动,帮助金融机构挽回损失,维护区域经济金融稳定,为深化金企合作和促进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问:行动中如果有问题需要寻求帮助,怎么联系政府具体部门?

答:市金融发展与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打击逃废金融债务日常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就打逃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沟通、联络和协调,落实好此项工作;办公室电话2819600,电子邮箱:fxscfb@126.com,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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