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日期: 2025-05-01 浏览量:62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宏喆 文字大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阳“4·29”火灾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保障能源、粮食、人防、金融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430日,市发改委对我市相关行业开展了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市发改委主任王旭、副主任田雪枫带队到农业银行阜新分行、阜新银行和市融资担保公司现场调研,督促各机构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治到位。调研组听取三家机构负责同志关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网点运营等工作安排汇报,查看营业网点、自助银行、办公场所以及消防设施、安全通道、供电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等环节的安全隐患。结合金融机构业务特点,详细了解银行突发事件、流动性监测等相关情况。王旭同志指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全市稳定大局,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时刻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特殊重要位置,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要加强消防设施管理。银行机构要建立月度巡视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强化物资保障,消除水、电、火、气等安全隐患;二是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积极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如遇紧急事件及时、如实报告;三是确保机构安全稳定运行。提前做好设备和网络维护,确保假日期间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开展。此外,要强化流动性和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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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副主任张萌带队到华润新能源阜新新德200MW风电项目国家电投集团阜新发电公司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在风电项目建设现场,张萌同志详细了解项目安全生产举措、建设进度、设备供货及吊装作业等情况,对项目建设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并指出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施工方案等文件规范性组织施工作业,统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等管理工作。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施工管理,严禁在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吊装作业、设备安拆和高处作业。在阜新发电公司四期项目建设现场听取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情况介绍,张萌同志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深刻吸取辽阳“4·29”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要求和责任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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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高子柱带队到中央储备粮阜新直属库、辽宁阜新粮食储备库等6家粮食仓储、粮食加工、粮食贸易企业开展检查,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重点对企业燃气设施、粮食仓储设施、消防设施、电气设备、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排查。检查组强调,各粮食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我市粮食企业五一期间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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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副主任李太带队到清河门区现场调研乌龙坝镇2025年细河堡村水塘沟渠治理以工代赈项目福鑫牧业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河西棚室生产扩能项目,实地查看项目建设进度,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听取相关诉求建议和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强调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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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副主任常群队到大世界商场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组听取大世界商场负责人关于安全责任落实、突发事件处置、巡视检查规范和值班人员安排等相关情况,重点查看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安全出口指示牌是否规范设置、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常群同志强调,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务必严格履行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商户、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二要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消火栓、防火卷帘门、火灾监控报警系统等正常使用、稳定运行;加大日常巡视频率,确保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时刻保持通畅,严禁商户使用大功率电器,涉及动火作业要严格审批、规范操作;强化消防值班工作,严格落实消防24小时值班及双人在岗制度,定时巡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排除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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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增强我市能源、粮食、人防、金融领域安全生产意识,有效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为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五一假期提供了坚实保障。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继续加强对所属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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