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阜新市新邱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

日期: 2021-08-17 浏览量:291 来源:阜新市新邱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高玲 文字大小:










阜新市新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邱区发改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新邱区发改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新邱区发改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一部分 新邱区发改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草案)。

(二)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

(三)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编制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区利用内资计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区固定资产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备案或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审核、上报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过程管理。

(六)承担物价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价格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审批收费许可;核准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和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负责市场价格的统计、检测、预警;搜集反馈市场价格信息,组织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价格执法工作,规范明码标价行为;负责涉案物品的价值认定工作。

(七)承担全全区约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综合协调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区循环经济发展、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低碳经济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用能评估;推广以节能降耗为主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设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电镀、热处理、铸造、锻造企业的监督检查。

(九)负责组织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负责涉农、工业、新兴产业等对上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办理国家批准及我市权限内的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

(十一)协调做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对口支援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新邱区发改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新邱区发改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5.1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6.2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4.77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86.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6.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3.1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39万元,资本性支出2.84万元。

2.项目支出5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6.85%。主要是项目评审前期费用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4.77万元,增长8.61%,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89万元。

主要是专项经费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上年的项目资金本年继续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23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77万元,增长8.61%,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61.4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1.28%。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6.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51万元,占87.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4万元,占8.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7万元,占1.49%;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万元,占2.6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51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12.5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0.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预算。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0万元,主要是项目评审前期费用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经费紧张年初未做项目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4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0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未做预算。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导致。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缴职业年金导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7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7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导致。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4.9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9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1.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新邱区发改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3万元,比上年减少19.64万元,降低38.61%,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新邱区发改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邱区发改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20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发改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阜新市新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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