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的通知

日期: 2022-11-10 浏览量:1073 来源:市发改委审批科 责任编辑:邢杰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碳达峰 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重点项目时指示要求,现就加强我市“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两高”行业和项目范围

本通知所指“两高”行业,主要包括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明确的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六大高耗能行业。“两高”项目是指六大高耗能行业且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含)以上项目。“两高”项目范围,根据国家和省规定动态调整。

二、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

新建“两高”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符合县区产业规划布局和园区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产品、工艺、技术、装备等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一律禁止投资新建,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各相关审批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持续优化产业布局,鼓励通过“上大压小”“减量替代”等方式进行产能整合,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集聚集约发展。

三、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办理权限

落实分级审查要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发改委审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含)吨标准煤——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市发改委审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项目,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四、实施新建项目能效对标

严格落实《关于强化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和《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等规定,新建(含改扩建)项目要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尤其是新建高耗能项目,要对标我市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万元GDP能耗水平,确保我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成。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解--关于进一步加强"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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