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4-19 浏览量:274 来源: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李英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何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农光互补模式的补充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后续构建的农光互补模式以小块光伏板模式为主的建议。
我市积极寻求省农科院专家和农业种植公司技术支撑,探索农光互补模式,开展相关农作物栽培工作。在实施农光互补项目时,我们督促项目单位要根据土地实际情况、光照时间、生长周期等条件,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农作物开展农光互补项目。同时,在适宜地块积极采用小块光伏板能够降低对农作物光合作用影响。目前,我市已于2021年底建成一期50万千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在建的二期矿区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50万千瓦光伏复合治沙项目,全都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开发建设,由光伏项目开发企业聘请专业的农业种植公司组织开展农业种植。根据阜新地区气候条件及场区实际情况,农业公司开展阶梯式农业种植,如阜蒙县沙拉镇、伊吗图镇、阜新镇和清河门区乌龙坝镇主要种植大豆、高粱、谷物、油葵等,太平区水泉镇、海州矿排土场等光伏板下部分地块种植饲料作物紫花苜蓿。后续在开发建设农光互补项目时,积极鼓励光伏项目开发企业因地制宜采用小块光伏板模式建设,更好促进农民提高收益。
二、关于辽西北坡耕地区域发展农光互补模式,应先修建水平梯田 ,不仅可以防止水土流失,更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建议。
我市处于辽西北,坡耕地约500万亩,占比达到64%左右。坡耕地修建梯田,让细碎零散不平整的坡地成为平整耕地,改善农户种植作业困难,充分提升坡耕地利用率,是十分必要且可行的。截至目前,我市实施坡改梯田3.44万亩,不仅防止了这部分耕地的水土流失,而且还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机械化程度逐渐提高,减少了人力资源成本,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我市积极谋划大型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荒漠化沙地、采煤沉陷区、矿区废弃地等土地,积极探索“光伏+治沙”“光伏+矿山治理”新模式,将生态治理、废弃矿山利用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目前,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要求,“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
我市为进一步摸清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组织各县区和相关单位认真统计上报荒漠、采煤沉陷区、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等土地资源情况,积极包装集中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争取省发改委指标支持,并统筹兼顾农业长远发展,走出一条生态修复、光伏发电、农民受益、经济发展,最终实现乡村振兴的多赢道路。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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