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阜新矿总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23-06-07 浏览量:255 来源:价费科 责任编辑:张宏喆 文字大小: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阜新矿总医院: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阜新矿总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我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271号)的规定,现就你单位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30分钟内免费;

二、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小时收费3元;

三、连续停放24小时按10小时计算收费,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每台车每天最高收费30元;

四、救护车(编制内)、民政部门殡葬车辆及国家规定的特种车辆免费。

此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25年5月21日。如继续收费,请于期满前2个月重新报批,并在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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