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6-07 浏览量:319 来源:价费科 责任编辑:张宏喆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阜新矿总医院: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阜新矿总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我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271号)的规定,现就你单位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30分钟内免费;
二、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小时收费3元;
三、连续停放24小时按10小时计算收费,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每台车每天最高收费30元;
四、救护车(编制内)、民政部门殡葬车辆及国家规定的特种车辆免费。
此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25年5月21日。如继续收费,请于期满前2个月重新报批,并在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gw2813158@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124号 辽ICP备110109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10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70 网站举报邮箱:fgw281315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