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8-01 浏览量:497 来源:阜新市发改委审批科 责任编辑:王楠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阜新蜘蛛山66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阜蒙县蜘蛛山镇地区的负荷增长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阜新蜘蛛山66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108-210900-04-01-934956)。
二、项目建设单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阜新市阜蒙县蜘蛛山镇。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66千伏变电站1座,安装20兆伏安主变2台;扩建东梁220千伏变电站间隔2个,新建架空线路折单长度37千米。
五、项目总投资为动态投资5252万元。其中,资本金1288.89万元,占动态投资的24.5%,资本金以外的3963.11万元,由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10900202202002号),以及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函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环境保护等各项措施;电力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阜新蜘蛛山66千伏输变电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
附件1:
阜新蜘蛛山66千伏输变电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其他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核准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办单位: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gw2813158@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124号
辽ICP备110109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10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70 网站举报邮箱:fgw281315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