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禁止销售限制使用塑料制品的建议》(175号)答复

日期: 2021-05-17 浏览量:308 来源:文件 责任编辑:秦笛 文字大小:

王洪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销售限制使用塑料制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一、 2020年1月16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 80号)


提出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2020年8月27日,辽宁省制定印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


明确提出“三步走”治理目标:


到2020年底,沈阳市、大连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省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2年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范围,扩大到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全省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范围内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沈阳、大连城市建成区的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


到2025年底,全省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省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全省范围内所有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全省范围内的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在替代产品应用上,《实施意见》针对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外卖等场景,提出要推广环保布袋、可降解购物袋、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等替代产品,鼓励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电商快递推广使用可循环、可折叠、标准化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


在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上,《实施意见》提出,要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相关项目要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我市积极应对塑料污染治理


按照省和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我市相关部门积极响应,主动谋划,开展系列措施治理塑料污染。


(一)合理制定目标,有序开展塑料污染治理


一是计划到2022年底,全市建成区不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集贸市场不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二是到2022年底,全市范围内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范围内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三是在商场、超市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四是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对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鼓励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推广使用可循环、可折叠、标准化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


(二)开展塑料污染制品专项整治活动,从源头实现治理目标


全面排查我市产超薄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发泡餐具的生产企业。经排查我市没有相关生产企业,并检查了集贸市场经营户经营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发泡餐盒,我们现场要求经营业户把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了下架,不得销售。每年年初制定监督抽查计划, 2021年将塑料袋产品列入监督抽查计划中,按计划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塑料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根据监督抽查结果,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


(三)加强塑料回收利用工作,遏制白色污染蔓延


按照政府扶持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农民积极参与、资源循环利用的思路,通过示范带动,提升全市回收利用水平,有效的防治地膜残留污染,促进了农业绿色发展,截至目前,已回收利用废弃农膜1690.465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4.98%以上。


(四)加大宣传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共同治理


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有序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支持,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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