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1-26 浏览量:316 来源:阜新市发改委价费科 责任编辑:邢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发改局、各清障单位:
为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行为,现将阜新市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收费标准
1、货车额定载重吨位在2吨(含2吨)以下,客车座位在7座(含7座)以下的一类车型基价为300元,拖(载)重每行驶1公里(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收,下同)加收15元。
2、货车额定载重吨位在2吨以上、5吨(含5吨)以下,客车座位在8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的二类车型基价为400元,拖(载)重每行驶1公里加收25元。
3、货车额定载重吨位在5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客车座位在20座以上、39座(含39座)以下的三类车型基价为500元,拖(载)重每行驶1公里加收35元。
4、货车额定载重吨位在10吨以上、15吨(含15吨)以下,客车座位在40座以上的四类车型基价为600元,拖(载)重每行驶1公里加收45元。
5、货车额定载重吨位在15吨以上的五类车型基价为700元,拖(载)重每行驶1公里加收55元。
6、两轮、三轮摩托车基价为200元,二轮电动车基价为100元,三轮、四轮电动车按三轮摩托车收费。
二、其他事项:
1、有车辆侧翻或发生其他情况,需要吊车救援时,以上五类车型的基价分别为750元、1200元、2000元、2600元和3400元。
2、夜间作业(当日18时至次日6时),拖车及吊车的收费加收10%,危险货物车辆加收20%,隧道内作业加收20%,处理交通事故车辆加收30%。
3、车主请求清障救援,清障车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要清障服务的,按其基价标准的50%收取空驶费。
此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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