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7-28 浏览量:783 来源: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高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19年7月9日至9月6日,市委九轮第二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1)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发改委党组2017年以前除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外未提交党组会讨论过其他“三重一大”事项,且存在会议记录缺失、记录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发改委党组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修订《市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范围、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2020年1月15日,组织学习《市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按照《市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全面记录8项会议组织情况及7项会议内容,按照归档立卷要求由党组会秘书(办公室主任)保管和记录,确保记录规范、保管妥当。自2019年12月至今,共召开党组会18次,涉及重要项目建设议题2次、涉及干部人事任免(含动议)议题10次、涉及重大政策、决策贯彻落实1次、涉及大额资金使用议题4次。委办公室主任完整保存党组会记录,做到不丢失、不遗失。自2019年至今,保存党组会记录本4本(2019年3本、2020年1本)。
(2)对基层组织监管缺位。2018年8月以前,原发改委七家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除部分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以外,其他事项均未提交过发改委党组会议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机构改革后,市发改委已不设置下属二级单位。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8次,全部严格执行《市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议事范围,其中涉及重要项目建设议题2次、涉及干部人事任免(含动议)议题10次、涉及重大政策、决策贯彻落实1次、涉及大额资金使用议题4次,均提交委党组会,由委党组集体作出决定。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彻底。未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2018年个别党组记录显示存在一把手率先表态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4月3日,召开党组学习会,对修订的《市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和“一把手”末位表态有关规定进行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民主集中制意识,深入强化执行程序要求。二是自2019年11月至今,委党组会严格执行《市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共召开18次党组会,对议题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委党组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书记(“一把手”)对需要表决和提出意见的议题,一律末位发言、末位表态,未有在其他党组成员之前发言表决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到位。
(1)“诚信阜新”推进缓慢。因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建设缓慢,暂不具备数据共享功能,联合惩戒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个别失信企业执行法院判决积极性不大,不利于推动诚信阜新建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省发改委和省信息中心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将市级审批大厅接入辽宁省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了省、市两级信用数据交换平台数据共享。二是下发了《阜新市守信联合褒奖失信联合惩戒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确保在自动化联合惩戒系统建成前,依托“信用阜新”网站,顺利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三是每月调度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将失信黑名单和守信红名单在“信用阜新”网站公布,各部门对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目前,我市已公布1065条红名单和209条黑名单,共实施联合惩戒354次。四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一户疫情防控领域企业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进行信用修复,使其具备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的条件,促进企业的再生发展。五是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清理国企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协调阜蒙县政府、阜蒙县发改局,对两家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帐款进行清理,督促其开展信用修复,现两家拖欠帐款企业已与对方达成相关协议,逐步履行法院判决。
(2)服务意识不强,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够。发改委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缓慢,还存在服务大厅、业务部门“前店后厂”现象,未达到“一站式办理”的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相关科室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三次协调会,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完成时限。二是选派业务骨干做为驻大厅首席代表,整改期间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开展了两批次集中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3月9日,会同相关部门下发《阜新市关于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推进项目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明确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形成“集中审批会”机制,推行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等制度。将相关政策、措施在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予以发布,并开设“我要问”系列专题,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办事中常见的问题给予全面解答。四是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利用辽宁政务服务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载体,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实现 “一网通办”。五是缩短审批时限。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核准类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类项目立项审批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对“三必需一重要”项目,不受工作时间和现行程序限制,一事一议,即来即办。2019年11月以来,全市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受理各类投资项目审批共364个,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有效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3.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力度不够。
(1)贯彻新发展理念思路不宽。发改委研究经济发展以及破解难题的思维不广、办法不多,为市委市政府提出有特色、有亮点的改革建议少,特别是在研究推进重大投资项目过程中,受市本级财力限制,过于依赖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内生动力不足,不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推进。一是市发改委广开思路,出台《全市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年方案》,为市委、市政府提出以项目稳投资、促转型的总体发展思路;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薄弱环节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导意见〉工作方案》《关于阜新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等经济领域中各项工作年度任务计划,科学系统的明确我市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组建重点项目办形成专班全程跟踪项目,对在建、工业技改等全口径、全链条项目提供管理服务;积极研发包装高质量产业项目,整改以来共储备97个,完成年计划的32.3%。二是发挥政策引领作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科学谋划了31个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专项规划,出台了《阜新市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围绕六项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53项具体措施,特别是重点研究我市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广泛征集各有关单位和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运营机构的意见建议,形成我市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孵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三是2019年11月以来,将市本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额度由1000万元增长到2000万元,有效拉动我市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实现杠杆撬动作用,间接提升固投增长3个百分点。四是着力发展壮大“飞地经济”,仅整改以来就有计划总投资47亿元的9个“飞地经济”项目落地,为阜新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活力,成为开放发展新的增长点。五是加大重点项目的工作投入力度,现总投资110亿元三合新材料项目、总投资40亿元的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已开工建设,切实有效破解内生动力不足的短板。
(2)产业园区示范引领作用不强。主要是缺少龙头项目企业带动,园内企业关联度低,以及存在企业融资难、生产成本高等问题。除四大优势产业外,其他产业园区发展较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产业园区涉及面较广,覆盖面较大,市发改委通过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强化产业园区引领作用。组织全市5个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方案编制工作,推进园区绿色发展;组织开发区、皮革等重点产业园区申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 个,争取省辽西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9亿元,提升了产业园区承载能力,完善了园区主体功能加快补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已将10个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包装上报中央预算内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共申请资金10亿元。二是创新推出政银企对接“三进活动”。2019年11月以来,在开发区、氟产业开发区、彰武产业开发区等地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5场,对接企业和项目250余户次,资金需求59.5亿元,共有72户企业与域内金融机构达成了融资意向,涉及资金28亿元,进一步助推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了企业当前资金难题。为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会同银行机构主动联系企业,研究融资思路和解决办法,先后将六合农牧、小东北食品等19户企业纳入国家和省贷款贴息优惠政策支持范围,累计申请贴息贷款6.95亿元;开通业务办理绿色通道,降低融资成本,为7户企业降低贷款利率,合计金额6765万元,为15户企业采取“无还本续贷”方式解决融资需求,延长企业还款时间;简化贷款审批流程,为4户企业压缩贷款时限,合计金额9450万元。三是参照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市发改委提前谋划,指导企业修改《资金申请报告》,帮助企业完善答辩资料。通过积极争取,万达铸业辽宁省精轻合金工程研究中心于2019年11月获得省发改委批复。
(3)项目储备不足、层次不高。对全市及县区经济发展需求掌握不全面、不系统,指导挖掘重大项目能力不足,特别是现有项目质量普遍不高,农产品加工类主要是简单加工,装备制造类主要以配套为主,服务业项目较少,基础设施类发展薄弱,高端化、智能化、附加值高、税收高项目占比较低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推进。一是成立重大项目办,全面、系统掌握全市及县区经济发展需求,建立定期督查调研机制,自2019年11月至今,共下沉县区十余次,对项目报审、专项地债项目推送、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等业务进行指导,发现汇总需要市政府帮助解决项目问题22项,目前已解决18项。二是围绕“项目提质增效年”方案, 2月29日牵头组织开展全市项目现场推进会。为加快推进具有牵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建设,实行市政府领导、市直部门、各县区三级领导包保机制,按10个重点领域,筛选51个重大项目。三是强化提高项目质量。2019年11月以来,市发改委积极谋划政策资金扶持项目发展方向,加快推动高端化、智能化项目。2019年12月,协调省发改委组织专家组对阜新伊利绿色生产及智能制造新模式示范项目进行综合验收,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及智能制造新模式示范项目,有效提升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生产水平。指导企业参照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修改完善申报相关资料。通过积极协调向上争取,万达铸业辽宁省精轻合金工程研究中心于2019年11月获得省发改委批复,成功晋升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四是加强服务业项目储备管理。根据全市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和高铁规划当中提出的44个重点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随时调度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实施项目考核机制,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4)调查研究不深入,经济研判不到位。全市经济发展“智库”作用有限,虽已建立全市经济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制度,但没有定期组织开展,局限于调度情况汇总材料,以文件落实文件,项目进度完全依靠各单位汇报,对项目发展阻碍了解不深入,亮点、经验和问题总结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完善经济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市直部门、各县区和委内各科室的三级经济运行调度分析方案,2019年11月份以来,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相关单位召开经济运行联席会议4次,针对新冠疫情对经济运行影响、推进实现首季“开门红”、服务业经济运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期间市主要领导、分管市领导多次参会并作出重要指示,共形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8篇。二是充实经济运行分析“智囊团”。为更广泛的收集经济运行相关对策建议,我委与市老科协建立合作关系,将其拓展为新的“智囊团”,并于2020年3月召开对接会,梳理意见建议30余条,为后续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坚持开展经济形势调研。我委会同相关市直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围绕新开工、续建、储备、招商、技改等10个重点方面,于3月17日利用半个月时间下县区进行专题调研,对具体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发现工业企业在用工、订单、生产、运输等方面受疫情影响产能未完全释放、进出口贸易受疫情冲击等问题,形成《关于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提出对策建议,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报告。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随意性较大。“三严三实”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雷同,达到500字以上,部分民主生活会记录过于简单,个别支部组织生活会没有开展相互批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3月27日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引领作用,出台了《市发改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市发改委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生活质量。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巡察发现问题深刻反思。2019年12月6日,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前深挖问题、查找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严格审核把关,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中自我批评共计100 条、互相批评共计60条,坚持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各支部严格依照制度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均以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会上党员同志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自己找互相提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达到互帮、互促的有利作用。三是做好民主生活会有关材料归档。严格执行《市发改委民主生活会制度》,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记录管理民主生活会记录,责任到人,确保记录详尽保管得当。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教育不扎实。
(1)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有差距。通过谈话发现,发改委党组50%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表述不准确、不全面,个别党员干部手持答题提纲,现学现用,没有真正做到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学以致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19年11月以来,市发改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不断丰富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结合学习开展专题研讨,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用结合,以理论滋养初心引领阜新转兴振兴实际;各支部主动加压集中学习《选编》、《汇编》、《纲要》三本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专题研讨,四个支部书记以“传承弘扬雷锋精神”主题,为支部党员上了一堂党课,全委党员干部切实提高了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度和领悟度。二是加强学习成果检查。制定《市发改委调阅制度》,机关党委对各支部记录本和党员学习笔记,按照下发的“支部笔记记录模板”、“个人笔记记录模板”及实际开展的学习、活动等分别于2019年12月和2020年3月进行两次检查调阅,并将调阅情况通报各支部。三是测试学习成果。结合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党员领导干部报告”“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分别开展 6次知识测试,全面、系统检验学习成果。
(2)理论中心组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年度发改委党组未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未按计划开展学习,个别年度中心组学习记录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市发改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月制定学习计划,结合实际需要确定每月学习内容,自2019年11月至今,党组理论中心组共集中学习 5 次,研讨7次;二是强化支部集中学习。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季度学习计划、明确月学习内容;自2019年11月至今,各支部分别集中学习6次、研讨1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全委党员干部依托“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平台,深入开展自学,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指导实践能力水平。三是规范笔记记录与管理。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指定专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逐项进行记录,使记录详实、准确;严格执行笔记借阅、交接手续,出具借阅评证、形成交接目录,确保笔记管理规范。
2.思想教育不深入。通过谈话了解,发改委干部职工普遍反映发改委党组不重视思想教育,对干部职工思想波动关心不够,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彻底、开展不经常,存在重视业务工作,轻思想教育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全委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按照《市发改委干部平时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将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活动情况做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支部分别在2020年2、3月两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深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二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增共识。制定《市发改委谈心谈话制度》, 2019年11月,结合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2019年11月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30余次,通过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支部建设质量不高。
(1)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支部党员大会、党课没有达到数量要求,部分支部委员调整不符合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市发改委 “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制度要求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上1次专题党课。2019年11月以来,各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2020年2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2020年3月支部书记以“传承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在所在支部党员讲了1次党课。二是2020年1月各支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三是深入开展自查,由于机构改革全委重新调整为四个党支部,其中第一、二、四支部于2019年3月对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第三支部于2019年3月对支部委员进行补选,全部按照换届选举要求及程序开展,制定《市发改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
(2)工作记录不真实,存在记录和材料后补现象。个别支部会议签到有补签现象,个别支部工作记录后补痕迹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4月17日对全委四个支部的委员进行培训,重点围绕《市发改委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内容开展,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的具体要求。二是各支部于2019年11月和2020年2月两次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强化支部规范化建设。三是制定“支部笔记记录模板”、“个人笔记记录模板”进一步规范支部及个人笔记记录要求,明确支部笔记记录要标注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签字)、缺席人员及原因、主题及内容;个人笔记记录要标注主题、时间、地点、内容,确保记录真实、详尽。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标准不高。各项党建制度不健全、宣传标语不完善,不利于支部活动的规范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立行立改,即刻完善了党员活动室宣传标语。为进一步提高党员活动阵地标准,由张晓明副主任带队,主动到市卫健委、大数据管理中心学习观摩党员活动室建设情况及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委办公实际情况,专题研究设计方案。在我委原党员活动室(会议室)不变的情况下,另增设党员活动室1个。目前,我委已按党员活动室标准另外重新设计和装饰党员活动室1个,为丰富机关党员的组织生活进一步提供了保障。
2.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
(1)发展党员程序有漏洞。个别党员入党未执行票决制,个别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公示日期与投票日期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收到反馈意见后,我委立即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认真进行自查,此问题出现的党支部已经机构改革整体转出。出台《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明确制度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序规范。
(2)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个别党费台账记录不严谨,无本人签字或记录比较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按期交纳党费制度》,党员在每月党员活动日当天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足额主动交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并由相关人员进行签字。二是制定《调阅制度》,机关党委以支部为单位按季度对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及每名党员党费交纳情况进行检查,于2019年12月、及2020年3月对党费交纳情况进行通报。三是涉及记录混乱的台帐为同一本,已于巡察期间立行立改。针对2018年无本人签字情况,已找到相关缴费党员本人进行补签字;针对2019年记录混乱情况,已按要求重新进行登记。
3.选人用人问题突出。
(1)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70、80后人才断层,直接影响了干部队伍梯队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9年底完成了四级调研员职级晋升工作,职级晋升后科长职数出现空余,于5月25日进行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8名同志被提拔为科长职务。其中,70后干部3人,80后干部5人。调整后,共配备科长24名,其中“60后”8名,占32%;“70后”9名,占40%;“80后”7名,占28%。形成了很好的年龄梯次结构,干部队伍结构更趋合理。
(2)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彻底。个别干部因机构改革才进行交流。目前仍有个别干部符合交流条件但尚未进行轮岗。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委认真学习干部交流制度,对在执纪执法、组织人事、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同一关键岗位任职满五年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认真自查。未交流1名同志于2019年10月调离,2名同志于2020年3月18日进行了干部交流,现已不存在应交流未交流的干部。我委将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抓好部门领域改革创新,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杜绝工作惰性和习惯性思维。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干部档案材料存在缺页、分类错误、排序混乱、填写不完整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管档人员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培训,到干部信息科进行档案整理实践锻炼。对我委干部档案进行了进一步整理,目前,我委对60本干部人事档案的2019年档案材料进行装订、整理、归档。已将60本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四类、九类分小类整理,并重新打印档案目录。对60本干部人事档案的第五类全国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了进一步自查,对其中的11本档案中填表人未手签、填表人为1人、无日期等现象进行了整改。对3本档案中缺少年度考核表等现象到原单位开具了补充说明,对2本档案中缺少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的现象进行了补充填写。市发改委将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确保人事档案材料齐全、分类有序、管理规范。2020年4月2日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科、干部监督科,对我委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明确档案目录完整、类别清晰。
(4)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仍有漏洞。主要为对已持证人员情况底数不清、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审批手续不健全、台账登记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摸清持证人员底数,及时备案。市发改委人事科到市出入境管理局打印持证人员信息,对持证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对持证人员护照上交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自查,未上交护照人员已将护照及时上交到人事科保管,已完善市发改委因私证件台账登记内容。每当有干部调入,及时到市出入境管理局备案人员信息。二是建立健全因私出国审批手续。市发改委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需要填写《市发改委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单》,需要科长、分管领导、纪检部门、主要负责领导签字审批,最后到人事科备案领取护照。三是坚决落实机关干部因私出国管理规定。因私出国(境)10天内或超过预定出国(境)日期15天内,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人事科集中管理。2020年4月2日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科、干部监督科,对我委护照管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明确护照管理规范。
(5)存在违规借用人员。个别科室工作人员非本单位编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原转型振兴科、行政审批科2名同志因机构改革由于业务工作有连续性而暂时留用。接到整改通知后,已责令行政审批科和转型振兴科将2人退回转型升级服务中心。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工作作风不扎实。
(1)工作衔接不顺畅。因发改委大部分中层干部(26人)在年初进行集中调整,导致个别干部对现科室业务了解掌握不够深入,影响了工作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阜新市发改委中层工作交接管理制度》,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我委将统筹考虑科长交流计划,本着人岗相适原则,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交流工作。二是加大业务培训,2019年10月19日我委组织全市发改委系统业务培训,并且进行了测试,提升了发改系统业务水平。选派部分科室负责人参加市委党员周末大讲堂培训,市发改委周末大讲堂已于4月26日开课,将按计划要求持续深入开展。
(2)政策宣传不到位。发改委个别领域工作仍存在大量信访案件频发,目前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动迁政策和制度办事,做好京沈客专、新通客专和锦阜高扩能改造的动迁工作,做到动迁工作公开、公正、透明。2019年11月,协调京沈客专公司解决阜新镇京沈客专动迁遗留问题,目前房屋已拆除,动迁款已到位。二是加大高铁、铁路线路改扩建等项目前期和建设中政策宣传力度,使居民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支持铁路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三是严格执行《市铁建办信访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对群众合理要求,能解决及时解决,对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要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仍有个别不合理报销及借道“差旅”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月2日制发《阜新市发改委差旅费内控制度》、2020年1月15日制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差旅费报销流程、标准等有关情况的通知》。二是2020年1月15日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相关制度规定。三是由分管办公室副主任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1月组织财务人员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培训,强调严格落实报销审批制度,依据《阜新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差旅费报销单据,对不符合要求的单据不予报销。四是财务人员于2019年11月底至2020年1月中旬,积极开展差旅费复查工作。对2013年至2019年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再次进行复查,共查阅凭证账目196本,重点检查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等级超标情况、住宿超标情况、多领出差补助情况、借道差旅等情况。五是由市发改委党组以组织谈话的形式,对私自改变出差行程及超标准报销住宿费的2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追缴超标准报销宿费及乘坐一等座差价。
(2)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月3日印发《阜新市发改委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阜新市发改委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有关规定。二是2020年1月15日,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三公经费”相关制度规定。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发改委公车申请、使用,由委办公室分管总务后勤同志协调组织,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用车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使用期间车辆相关事宜。四是由市发改委党组以组织谈话的形式,对公车运维费过高、修理费、配件费过高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全委按照《阜新市发改委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维护以及相关事项,取得良好效果。2019年度运维经费在额定标准内结余10593.89元。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1)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充分问题。针对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提出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覆盖不全面,原下属单位也存在此类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研讨,各支部自2020年3月起组织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不断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底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财务人员于2019年11月底至2020年1月中旬,对2013年至2019年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再次进行复查,共查阅凭证账目196本,重点检查个别住宿费超标、乘坐一等座、夹带票据等情况,发现2018年自查遗漏问题2个,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通报批评,并追缴超标准报销宿费及乘坐一等座差价。三是制发《阜新市发改委差旅费内控制度》、《关于进一步明确超旅费报销流程、标准等有关情况的通知》强化制度约束。四是2020年1月15日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相关制度规定。由分管办公室副主任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1月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培训,强调严格落实报销审批制度。五是建立监督机制,由驻发改委纪检组不定期对委内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
(2)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发改委抓机关纪律建设不够深入,曾出现过个别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现象,巡察组经两次工作纪律检查,仍存在工作时间无故离岗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等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各支部于2019年2月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深入强化纪律意识,补充完善市发改委工作纪律、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等制度,通过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财务制度不健全。存在审批不严问题,部门出差审批单、借款单缺少审批意见,后补现象较多;个别支出跨年度结算;个别住宿费超标、乘坐一等座、夹带票据等现象仍存在;车辆过度消耗,车辆配件更换过于频繁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一是财务人员于2019年11月底至2020年1月中旬,对2013年至2019年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再次进行复查,共查阅凭证账目196本,重点检查个别住宿费超标、乘坐一等座、夹带票据等情况。二是制发《阜新市发改委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阜新市发改委差旅费内控制度》、《阜新市发改委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超旅费报销流程、标准等有关情况的通知》强化制度约束。三是2020年1月15日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相关制度规定。由分管办公室副主任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1月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培训,进一步强调严格落实报销审批制度。四是由市发改委党组以组织谈话的形式,对借款单缺少审批意见、个别支出跨年度结算、个别住宿费超标、夹带票据、车辆过度消耗,车辆配件更换过于频繁等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1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返还超标报销宿费及乘坐一等座票款差价。五是建立监督机制,协调驻发改委纪检组不定期对委内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六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发改委公车申请、使用,由委办公室分管总务后勤同志协调组织,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用车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使用期间车辆相关事宜。七是根据内控制度,由委办公室对公车使用频次和维修情况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在公车经费范围内控制公车运维费用,定点正规修理厂进行车辆保养维护,并做好登记,杜绝出现车辆配件更换频繁现象。
(2)财务管理有漏洞。大额现金使用现象较普遍,原始入账凭证不完整,部分费用支出无明细,个别无效发票入账,个别设施设备超出规定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财务人员于2019年11月底至2020年1月中旬,积极开展复查工作。对2013年至2019年期间凭证票据再次进行复查,共查阅凭证账目196本,重点检查原始入账凭证不完整,部分费用支出无明细,个别无效发票入账,个别设施设备超出规定标准问题等情况,共发现问题8个。二是2019年以来财务不再使用大额现金及发生因公借款事项;相关人员补齐所缺明细;未盖章无效发票联系有关单位补开。三是由市发改委党组以组织谈话的形式,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次数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以传达学习代替部署研讨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由于市发改委领导班子成员更换,成立《市发改委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2月2 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警示教育,委党组中心组、各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是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深入开展研讨,各支部自2020年3月起组织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不断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底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
(2)压力传导不到位。发改委党组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执行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主要工作来抓,纳入党组会议事日程,由于机构改革,重新调整《市发改委意识形态工作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2月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向市委书面汇报了2020年意识形态报告,守牢意识形态阵地。二是开展制度建设。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确保制度支持及有效约束。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党组中心组于2020年2月集中学习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2019年全省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2019年全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党组、各支部集中学习了张贵斌同志的先进事迹,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引领作用。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自2019年11月份以来,上报了2019年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五是强化信息发布的审查。加强对网站信息发布、微信官方公众号、内部简报的审查,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意识形态环境。
2.存在廉政风险点。
(1)违反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在2018年7月以前,发改委财务凭证中多次出现一把手审批痕迹,其原下属单位也存在此类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9年12月初委领导职务调整变动,2019年12月5日召开党组会调整领导分工,明确工作职责。4月3日委党组结合学习《市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强化学习 “一把手”四个不分管要求,现我委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工程。
(七)加强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面
1.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力。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中央八项规定情况”问题整改不彻底,目前仍存在部分遗留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月2日印发《阜新市发改委差旅费内控制度》、1月1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差旅费报销流程、标准等有关情况的通知》。二是强化监督工作,协调驻发改委纪检组不定期对委内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三是2020年1月15日上午,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相关制度规定。由分管办公室副主任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1月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加强对出差补助的审核、在职职工住院、直系亲属去世,慰问、看望老干部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培训。四是委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谈话和通报批评,并追缴超标准报销宿费及乘坐一等座差价。
(2)针对“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整改所制定的“地条钢”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存在死灰复燃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打击取缔“地条钢”长效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阜政办发〔2017〕150号)要求,市发改委加大督查力度,指导各县区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1-3月份,我市未新增制售“地条钢”企业,未发生“地条钢”死灰复燃现象。
(3)针对“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未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行政大厅审批窗口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相关科室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三次协调会,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完成时限。二是选派业务骨干做为驻大厅首席代表,整改期间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开展了两批次集中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3月9日,会同相关部门下发《阜新市关于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推进项目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明确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形成“集中审批会”机制,推行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等制度,同时将相关政策、措施在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予以发布,并开设“我要问”系列专题,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办事中常见的问题给予全面解答。四是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利用辽宁政务服务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载体,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实现 “一网通办”。四是缩短审批时限。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核准类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类项目立项审批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对“三必需一重要”项目,不受工作时间和现行程序限制,一事一议,即来即办。2019年11月以来,全市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受理各类投资项目审批共364个,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有效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3398029;邮政信箱: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市委巡察办(收);电子邮箱:fxswxcb@163.com.
中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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