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95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 2018-06-06 浏览量:284 来源:文件 责任编辑:秦笛 文字大小:

裘剑飞委员

《关于利用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技术为阜新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项目的关注。

地源热泵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是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项目。“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是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

地源热泵是有益环境、节约能源和经济可行的建筑物供暖及制冷技术。根据《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规定, 在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及其以外的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的区域,可以地温空调取水;对地温空调取水以及开采矿泉水、地热温泉等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应当依法进行水资源论证,符合水资源规划,并限制其取水量不得超过地下水可开采量。用于地温空调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取水井与注水井的位置应当在同一含水层位,并保持合理的数量和间距,确保所取水量全部回灌和水质安全。

鉴于上述政策,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1. 市政府将适时研究制定使用地源热泵相关配套法规政策,规范地源热泵的利用。

    2、地源热泵技术的适用范围、运营成本、运行安全、管理维护等需要科学论证,以便更好地为民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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