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6-19 浏览量:64 来源:阜新市发改委价费科 责任编辑:邢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长客总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阜新长客总站有限公司延续停车场收费的请示》(阜长客总站〔2020〕22号)收悉。根据《关于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16〕100号)的规定,现就你单位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小型车(7座以下含7座)1小时内收费3元,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
二、中型车(8座至19座含19座)1小时内收费5元,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
三、大型车(20座以上含20座)1小时收费8元,每超过1小时加收5元。
四、车辆进入广场即停即走十分钟内免收停车费,车辆停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从车辆停放计时起24小时按10小时收费,超过24小时重新计时,累计收费。
你单位要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文件依据,并接受社会和发改部门的监督检查。此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23年6月12日,届时如需调整或继续执行上述收费标准,请于期满前三个月按规定程序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审批。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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