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市城市桥梁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日期: 2022-04-19 浏览量:1016 来源:阜新市发改委审批科 责任编辑:邢杰 文字大小:

 


阜发改审批〔2022〕44号

 

关于阜新市城市桥梁建设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住建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阜新市城市桥梁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项目代码:2204-210900-04-01-653286)及相关文件收悉,为改善区域交通状况,保证车辆和行人安全快速通行,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原则同意阜新市城市桥梁建设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人民桥、四合大桥、海新3号桥、海新9号桥。

二、项目建设单位: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

三、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人民桥旧桥拆除面积4881平方米,新建桥梁长210米,宽35米,桥梁面积7350平方米;四合大桥旧桥拆除面积2944平方米,新建桥梁长120米,宽35米,桥梁面积4200平方米;海新3号桥旧桥拆除面积306平方米,新建桥梁长26米,宽25米,新建桥梁面积650平方米;海新9号桥旧桥拆除面积162平方米,新建桥梁长26米,宽13米,新建桥梁面积338平方米。桥梁配套建设路灯、引道、桥头堡装饰等设施,同时对沿桥敷设管线进行拆改。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25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2022年6月-2024年5月。

本项目建议书审批依据:《阜新市城市桥梁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关于报批阜新市城市桥梁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阜住建2022〕76号)。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据此批复,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手续,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按照法律、法规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未经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程序,不得开工建设。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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