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9-08 浏览量:378 来源:审批科 责任编辑:王楠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关于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
阜新水泉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
间隔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国网阜新供电公司关于阜新水泉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阜新水泉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
一、项目名称:阜新水泉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太平区水泉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站内扩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1个出线间隔,不涉及新增用地。
四、投资规模:动态投资367万元。
五、项目建设单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
六、项目代码:2108-210900-04-05-163109
本批复只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依法依规履行各项程序开工建设,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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