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推进辽宁阜新风电产业基地建设的建议》(21号)答复

日期: 2021-05-17 浏览量:508 来源:文件 责任编辑:秦笛 文字大小:

张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辽宁阜新风电产业基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协调解决用地指标的建议

(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分配分成两个部分,一是按照各市用地情况分配一定规模;二是省统筹安排。“十三五”期间,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均得到省自然资源厅支持,没有项目因为新增指标得不到保障而不能落地。对于大金风电产业园新厂区扩建用地,市自然资源局会全力争取省自然资源厅支持,确保风电产业基地项目顺利落地。

(二)目前,市自然资源局正在积极推进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先后两次赴新邱区进行调研,详细听取了新邱区关于选取大金风电产业园新厂区周边地块建设风电产业基地的有关情况汇报,并将该项目用地纳入正在编制的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与新邱区进行深入对接,进一步明确该项目的用地规模与布局,确保项目用地符合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阜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关于积极向上争取新能源指标的建议

阜新是风光资源富集地区,积极向上争取新能源指标,把资源优势,最大化发挥出来,转变成新能源项目,促进阜新经济发展是发改委的重要任务之一。市发改委一直与省发改委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今年以来多次赴省发改委,争取新能源指标倾斜政策,目前2021年辽宁省新能源建设方案暂未下发,待方案下发后,按照省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指标分劈方案。

三、关于做好地债项目的审核和争取建议

(一)风电产业基地建设符合市委十二届十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突出抓好风力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基地建设”的要求,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全力支持。

(二)地方政府债券的承债主体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方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将从各自负责领域全力指导相关部门将该项目积极包装专项债,做好向上申报及资金争取工作,同时做好与上级部门密切沟通,力争在项目建设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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