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6-04 浏览量:455 来源:文件 责任编辑:秦笛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李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阜新市散煤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辽宁省散煤替代的指导意见》精神,阜新围绕散煤替代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促进阜新市散煤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已经取得了初步效果,下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推动我市散煤替代工作,使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增强百姓对蓝天白云的获得感。
一、整治生产、销售劣质燃煤行为。加强入口管理,对新注册登记煤炭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主体资格审查,把好入口管控。加强整顿管理,对不合法规的,通过注销、变更经营范围等多种手段治理,对无照无证的依法予以取缔。加大煤炭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在媒体上发布抽查检验信息,引导消费。对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煤炭的单位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杜绝不合格煤炭流入市场。
二、多措替代,有效治理。一是洁净煤替代。制定我市主城区及周边洁净煤生产配送中心建设总体方案,明确计划目标和要求,并把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考核体系。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型煤、洁净煤等优质燃煤供应企业与辖区内居民用煤对接,提供符合标准的型煤、清洁煤等优质燃煤。在治理区内全面推广高效环保炉具(无烟煤炉具)的更换使用。二是“煤改气”、“煤改电”替代。结合我市实际,合理确定“煤改气”规模。完善“煤改电”供暖政策,制定“煤改电”供暖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好居民用电采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同步实施电网、线路和峰谷电表改造,扩大“煤改电”供暖范围。建设具备蓄热功能的电供暖设施,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电力消纳。三是提高集中供热比重。制定主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计划,严控新建燃煤锅炉、全面淘汰老旧低效燃煤锅炉,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大力推广背压机组和煤炭清洁燃烧技术,推进高效一体化供热和工业余热供暖。到2020年,列入拆除计划的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供暖锅炉依法依规取缔,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四是推进城中村搬迁改造。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加大推进城中村、平房区改造、搬迁工作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城市面源污染问题。五是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在农村以推广秸秆、沼气、太阳能为重要抓手,推进散煤替代。在秸秆等农作物丰富的地区,条件适宜地区开展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项目建设,推广生物质专用炉具,实现生物质供暖,同时解决秸秆焚烧带来的污染问题。在畜禽养殖和农作物较集中地区,建设大型沼气工程,利用沼气对农村供热。利用农户住房、村集体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利用技术,进行采暖及热水供应。
三、稳步实施,加强督导。按照《实施方案》有步骤组织实施。认真把控各种替代措施,按照因地制宜、居民接受、保障安全的方针稳步实施,研究制定奖补政策,建立散煤替代治理督导机制,加大协调督导力度。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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