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 2019-06-03 浏览量:336 来源:文件 责任编辑:秦笛 文字大小:

尊敬的孙秀芹女士:

您的提案已收悉,感谢长久以来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与关注。经市发改委党组认真研究,现就我市新邱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新邱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于2014年开始启动前期工作。2015年初,我市上报了《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实施方案》。在省发改委大力帮助下,省政府将支持新邱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列入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意见》(辽政发〔2015〕4号),明确提出支持阜新新邱区申报国家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但由于国家20152017年没有扩大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试点范围,所以新邱区暂时未列入试点。

2017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决定启动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扩大试点工作。我市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修改完善了《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实施方案》,并于11月上报省发改委;同年列入国家新增独立工矿区支持范围。目前,新邱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已启动实施。

新邱独立工矿区2018年中央投资项目共2项,分别是产业园区发展路(作业路)工程和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园区道路工程。以上这两个项目均采用EPC模式进行招标,目前,产业园区发展路(作业路)工程、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园区道路工程均完成招投标,已开工建设。2个项目总投资2496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99万元。

新邱独立工矿区第二人民医院康复中心项目已列入《新邱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实施方案》,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已具备开工条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现已向省发展改革委递交了《关于新邱区第二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建设工程申报 2018年独立工矿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请示》(阜发改发〔2018〕184号),申请提前实施该项目,并将项目中央资金申报年度调整至2018年。项目总投资1837万元,即将获得投资计划551万元。

目前,我市完成了新邱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工作。2019年拟开工建设2个项目,分别是:辽宁省阜新市新邱独立工矿区煤化工产业基地精细化工启动区(一期)基础设施工程、辽宁省阜新市新邱独立工矿区煤化工产业基地精细化工污水处理厂项目。2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1971万元,其中可争取国家预算内资金2394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提高独立工矿区配套资金补助比例,加大对独立工矿区的政策和配套资金支持,缓解区财政资金配套压力,确保项目按期顺利实施等问题,我委下一步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时对新时代推动东北振兴作出的重要部署,抓住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全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总体方案》(2018-2020年)(修改意见稿)的有利时机,在深入研究我市独立工矿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基础上,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争取得到国家政策方面更多支持,资金方面更大帮助,并适当延长实施年限2-3年。

二是进一步深入研究中央和辽宁省转型振兴相关政策。深入领会和把握上级出台政策的实质、内涵,找准与阜新转型振兴相关的政策点。做好项目筛选、储备工作,在独立工矿区改造、采煤沉陷综合法理上加大向上争取工作力度;做好项目的协调、调度、反馈工作。

三是深入研究《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等有关规定。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与倾斜,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利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多种渠道以解决我市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短缺问题。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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