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档案 数字化整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 2024-07-24 浏览量:97 来源:发改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宏喆 文字大小:

  为推进市发改委档案数字化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拟对机关文书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活动要求的社会机构参加比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年以前)机关文书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2.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机关文书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用单价进行报价,最高单价档案规范化整理5元/份,数字化扫描0.5元/页,著录0.5元/条(预算总额4万元,实际总额以档案实际数量计算)

  三、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主要是规范化整理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部份文书档案,对规范化整理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档案整理业务经验和能力(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及保密承诺书);

  (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五)其它要求,服务比选申请人有能力提供基于档案内容的全文检索档案管理系统,并提供售后服务。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申请材料递交要求

  相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7:00前。文件应分别单独密封(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市政府办公楼2楼219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六、组织比选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建比选小组,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18-2814929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