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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拟订全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加强金融环境建设、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措施及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金融业发展指标任务。会同人民银行共同落实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做好全市金融业数据统计、综合指标监测和运行分析,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研究分析全市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政策, 组织和监管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负责推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和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规划建设、制度标准拟订与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非金融类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负责全市信用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和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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